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简化程序,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自2015年2月1日起,启用新版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和支付用款计划合并编报管理。
一、简化政府采购计划和支付用款计划编报与下达。属于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合并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和支付用款计划,并经主管部门、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网上审核后,由省财政厅国库处批复下达支付用款计划和采购计划。
二、便捷采购项目资金结算。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项目资金结算,由预算单位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调取需要结算的采购项目的信息,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制作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报省财政厅审核后,办理资金结算。
三、采购结余资金,财政直接收回。新版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每个采购项目,计算出节余资金,采购结果一经形成,其采购结余资金将直接收回财政。